普通高中转学、休学、复学相关规定

导语 四平本地宝为您提供普通高中转学、休学、复学相关规定。具体内容如下所示:

  一.普通高中转学(转入):

  学生因家长(监护人)工作调动、家庭搬迁(户籍变更)或有其它特殊原因确需由外地转入本地就读的,须持下列手续,到市教育办理转学手续:

  (一)户口薄;

  (二)转学证书(由区、县、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签字盖章);

  (三)中考档案(须有区县、市以上招生部门及普通高中的录取签章);

  (四)高中学生档案;

  (五)会考考籍证明。

  市教育局对上述材料审核后,开出转学三联单,将转入学生分配到户口所在区、县(市)教育局。区、县(市)凭市教育局开具的转学三联单,对上述材料复查后,根据转入学生的情况及本区、县(市)高中的实际情况,分配到相应的重点高中或一般高中。

  学校必须在接到三联单后,填写转学三联单回执并加盖公章。

  转入学生或家长将三联单送区、县(市)教育局办理学籍并签字盖章,然后将三联单回执送市教育局办理学籍。

  沈阳市内各公立高中之间不准转学。

  一般高中学生不得转入重点高中,市级重点高中学生不得转入省级重点高中。

  民办高中学生不得转入公立高中(含民办公助高中)。

  高三年级原则上不准转学。因特殊情况需转学者,必须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。

  转入的学生必须进入相应的年级就读,严禁学生借转学之机降级就读。

  从国外转学回来的学生,由市教育局对其在国外学生期间的成绩和转入手续进行审定,批准后经户口所在区、县(市)安排到相应学校就读。

  二.普通高中转学(转出):

  学生转出须持下列手续到区、县(市)教育局办理转出手续。

  (一)转学证书;

  (二)户口迁出证;

  (三)中考档案;

  (四)高中学生档案;

  (五)会考考籍证明。

  区、县(市)教育局对上述材料审查后,注销其学籍,并在转学证书上签字盖章。

  三.普通高中休学:

  学生因病无法上学而需要休学的,须持下列材料,到区、县(市)教育局办理休学手续:

  (一)市级或市级以上医院(郊区、县的普通高中学生申请休学者须持区、县级或区、县级以上医院)诊断。诊断书注明的休息日期须到达三个月以上。同时要提交医院的病志、化验单、交费收据等证明材料。

  (二)学生休学申请书(须经班主任、学校领导同意并签字盖章);

  (三)区、县(市)教育局的审核意见;学生休学期间,保留学籍。

  休学期限为一整年,不得提前复学。

  学生在高中就读期间只能休学一次。休学期满不能复学者,到毕业年度随班肄业,发给肄业证书。

  毕业年级学生在参加会考全部科目考试后,不准休学。

  四.普通高中复学:

  学生休学期满需要复学,须持下列材料,到区、县(市)教育局办理复学手续:

  (一)市级或市级以上医院(郊区、县的普通高中学生申请复学者须持区、县级或区、县级以上医院)开具的康复证明;

  (二)学生复学申请书(须经班主任、学校领导同意并签字盖章);

  (三)区、县(市)教育局的审核意见;

  (四)休学申请书。

  学生复学后进入下一年级就读。休学前已经参加的会考科目考试,成绩仍然有效。

  学生休学期间如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者,取消复学资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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