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1.银行卡
2.车辆行驶证正本及复印件,
3.经办人的身份及复印件,
4.交款单位与车籍不一致的公车的单位介绍信
1.填写有关档案表格、签订服务协议
2.预存的通行费开据足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。
3.办理完相关手续后,工作人员将在办理车辆的风挡玻璃或天窗上贴粘标签。
注:如果该车风挡玻璃和天窗均贴有金属防爆膜,标签将不能发挥作用,车主须自行到汽车美容店或汽车修配厂等地将防爆膜切割出10cm×20cm见方的窗口,用于粘贴电子标签。标签粘贴完毕后,用户便可上路行驶。
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四平分局
地址:吉林省公主岭市公伊路南100米
电话:0431-85379533
办理时限:
当场办理
办理费用:
1.办理时仅需交纳电子标签费15元
2.预存通行费不少于1000元